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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成为中物协和国家开放大学物业学分银行首批试点单位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互认联盟入盟确认函》和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项目立项申请书(物业管理行业)有关要求,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对中国物业管理行业证书及其相关课程先行开展学习成果认证工作[包括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专业岗位培训师资结业证(设施设备)、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师资培训课程结业证书和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技能证书]。

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和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和学习成果认证中心(物业)试行办法》文件精神,拥有与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现有行业证书对接的学习成果和学习资源的相关机构,以及前期参与学分银行筹备工作并具备较好工作基础的单位,将优先参与本试行办法的实施工作。

按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和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中心有关要求,根据实地考察结果,以下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经学习成果认证中心(物业)确定,对首批参与试行工作单位予以批准和发布:

1.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设备设施专业委员会;

2.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

3.珠海市丹田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上述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单位提交的《试行工作内容确认单》和《物业管理行业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试行工作项目立项申请书》开展工作并在学习成果认证中心指导下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学习成果认证中心(物业)将依据有关管理办法进行指导和监督。期间,将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逐步增加试行单位或扩大试行领域,包括适时调整整个试行工作进度和内容。

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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