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民事法律大汇编,涉及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民法典》从不同角度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和调整,奠定了物业管理的民事法律基础。
《民法典》颁布后,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意味着什么?
《民法典》颁布后,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什么?
《民法典》时代下,物业服务企业如何调整管理模式拥抱变化?
为全面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对《民法典》内容的理解与运用,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集合优质师资研发拟于4月17日-18日推出《民法典颁布后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影响与法律操作实务》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圳法律培训中心
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
(一)培训时间:2021年4月17日-18日(共计2天);
(二)上课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1、民法典视角下,物业企业的市场机遇和法律风险探究;
2、民法典与深圳新条例对物业行业带来的影响变化;
3、民法典视角下,物权关系解析与侵权责任探讨;
4、民法典视角下,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变化与应对策略;
5、民法典视角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变化与操作实务;
6、民法典视角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成立与操作实务。
以案释法,以案析理,以案匹策。
罗洋: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客座教授,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事,公司法律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届公司法律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政府采购法律评审专家成员。
鲍宇辉: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客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事,长沙分所创始合伙人/主任,湖南云法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国家工信部知产战略联盟秘书长,民进湖南省委社法副主任,长沙市芙蓉区政协委员。
林越策: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客座教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委员、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住建部门、街道、社区、物业公司法律顾问团队成员。
培训费:1000元/人,包括:授课费、资料费。
即日起至4月16日止,请登陆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官网:www.pmedu.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课程选择“《民法典颁行后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影响与法律操作实务》专题培训(2021年一期)班”。
请于4月16日前将培训费转账汇入学院账户:
账户名称: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莲花山支行
银行帐号:4420 1560 2000 5640 2050
培训费转账时务必注明班级简称及参训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如“民法典+张三/单位名称”。
黄老师:0755-83235761、13929360020;
樊老师:0755-83207346、18617169709;
谢老师:0755-83236180、18025378778;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