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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主需要共同作出决定时,如何确定业主人数和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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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75 2017-11-17 09:19:08

2017-11-17 09:19:35

业主人数和总人数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1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1人计算。

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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