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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文件
深物院〔2014〕25号
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关于举办
物业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
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自200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实施以来,国务院修改了《物业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上述法律法规的施行,在完善物业管理立法的同时,也给物业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物业管理涉讼案件急剧增长,涉诉内容主要集中在行政监督管理、服务收费管理、物业管理权变更、安全防范、停车场管理、物业共有产权及收益权归属争议等领域。在这些行政和民事诉讼案件中,败诉的案件多因政府行政管理人员、开发商及物业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缺乏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了解而引发的。因此,为提高相关高层管理人员的法律水平,争取在物业管理涉诉案件中较高的胜诉率并及时避免可能发生的涉诉风险成为当前物业服务行业急需解决的问题。
为此我院决定于2014年10月30日-31日在深圳市举办《物业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培训班》,面向全国物业服务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者招生,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收益
(一)全面讲解当前物业服务行业面临的法律纠纷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二)以法官和律师的思维方式运用法律,思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疑难问题;
(三)掌握全国大量的典型判例,通过真实判例解决现实问题;
(四)熟练运用法律,防范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法律风险。
二、培训对象
(一)房地产主管单位、房地产企业分管物业领导;
(二)物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运营总监、法务经理、物业项目经理;
(三)物业公司职能部门经理、专业主管等物业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培训纲要
第一部分 前期物业管理和日常物业管理中法律风险与防范 第二部分 停车场与小区配套物业的产权及收益归属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意外事故的法律赔偿与防范 课程内容: 01、 开发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又提出解除合同,物业公司如何主张违约赔偿? 02、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期间,开发商能否更换物业公司? 03、 如何认定小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的法律效力? 0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开发商拒绝续签合同,物业公司如何处理? 05、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小业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06、 物业公司退出小区时,未收取的欠费如何追缴? 07、 办理入住时,物业公司应当向业主收取哪些法律文件? 08、 物业公司是否具有对业主装修的审批权,如何认定装修管理的法律性质? 09、 物业公司有权收取装修押金吗? 10、 装修管理协议有何法律效力? 11、 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方式制止违章装修行为吗? 12、 物业公司对业主的违章装修行为有权提起诉讼吗? 13、 街道办事处如何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14、 欠费业主能否成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15、 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时,开发商不配合怎么办? 16、 业主大会筹备组适用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规则吗? 17、 业主大会参加人数不过半如何处理? 18、 业主大会表决票应当保存多久,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销毁表决票? 19、 业主委员会备案时,行政部门有义务进行审查吗? 20、 业主起诉行政机关要求撤销业主委员会备案时,行政机关如何应诉? 21、 人民法院对业主请求撤销业主大会决定的案件如何审理? 22、 五种欠费催收方式的法律风险及效率比较? 23、 如何中断物业管理欠费的诉讼时效? 24、 物业公司能否向业主收取滞纳金? 25、 新业主对老业主的欠费有还款的义务吗? 26、 物业公司以老业主欠费为由拒绝为新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将承担何种法律风险? 27、 如何上调物业管理费,怎样防范上调管理费产生的法律风险? 28、 保安员查验来访人员的身份证件是否合法? 29、 物业公司制定的放行条制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30、 小区发生盗窃或杀人的案件,物业公司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31、 保安员在履行职务时将业主打伤,保安员和物业公司将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32、 如何防范保安员犯罪? 33、 物业公司如何预防高空抛物,高空抛物案件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责任? 34、 如何认定小区配套商业物业的产权归属? 35、 如何认定架空层、地下室、人防工程的产权及收益归属? 36、 如何认定车位所有权的归属,小区哪些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37、 停车场的收益如何在业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之间进行分配? 38、 物业公司设置固定车位是否合理,如何公平使用车位? 39、 车辆在小区内受损,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40、 车辆在小区内被盗,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41、 小区发生火灾事故后,物业公司应当如何处理? 42、 如何认定火灾事故的损害赔偿范围? 43、 小区发生水浸事故,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44、 在水浸事故中,如何认定损害的赔偿范围? 45、 物业公司对外发包工程,承包单位员工受到人身损失,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责任? |
四、培训师资
刘长森 系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职业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十五年代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的诉讼经验;出版个人专著两部,《物业管理纠纷典型案例分析》(2002年,建工出版社出版),《物业纠纷新型案例教程》(2010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累计代理物业管理涉诉案件(包括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800多件。本课程已在北京、济南、成都、深圳成功开班,得到了广大学员们的一致好评。
五、教学特色
专题讲座 + 案例分析 + 互动答疑。
课程注重法律的实际应用,通过对大量涉诉案件的判例分析,让学员在真实判例的学习中学会运用法律防范风险,每节课程均可做到以法官和律师的专业水准剖析案件,解说法律。
六、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14年10月30日-31 日,共1天半。
报到时间:2014年10月29日9:00-21:00。
七、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
报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绿茵假日商务酒店大厅。
八、培训费用
培训费1800元/人,包括:授课费、资料费。学员食宿由学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食宿费用预算参考:
深圳绿茵假日商务酒店。
住宿:双人间140元/人/床/天,单间280元/人/天。
餐饮:自助餐100元/人/天。
九、报名和缴费方式
(一)报名:
即日起至2014年10月29日止,请登陆学院官方网站:www.pmedu.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课程选择“物业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培训班”。报到时请携带学费汇款凭证及网上报名回执。
(二)缴费:
学员登陆学院官方网站www.pmedu.com预报名后,将学费转账汇入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帐户,开户行:建行莲花山支行;帐号:4420 1560 2000 5640 2050。务必注明参加学习人员的班级名称,以及本人系统报名号[示例:法律风险151130],报到时请携带付款凭证核对。
(三)咨询电话:
0755-82562009、0755-83263636、0755-83215980。
18680686098梅老师、18025378770张老师。
特此通知。
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