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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18 2017-11-07 14: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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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应当认定为业主的建筑区分的共有部分:
(1)建筑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2)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同时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看物业不顺眼,就像拖着不交钱,能拿我怎么办?
都说电梯广告的钱也有业主的一份,这个能保证吗?
大老远的去朋友家串个门还被收了N多停车费,这也行?
俺家房子空着总不去住还用交那么多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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