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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深圳班)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教育为主,兼有政治学、经济学、哲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是我国高素质政法人才的培养基地。学校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学校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为共和国的法制昌明、政治进步和社会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是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法学院是中国政法大学的骨干学院,其前身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院在历任院长(系主任)的领导下,坚持“学术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依法治院”,经过全体师生的不懈努力,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胸怀法治、追求卓越”的学院精神,在办学理念、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科建设、学术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风格。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时也为了方便深圳地区在职人员的求学需求,特在深圳举办同等学力法学硕士研修班。

一、教学特色

系统课程教育:历史名校体系完整的课程安排,符合条件者即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多次申硕机会:可享受五次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机会。完备的辅导资料,助力学员顺利通过;

资格审核、免试入学: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双休日上课;

共享法大资源:在职学习,学以致用,同时在课程期间可参与讲座、论坛、沙龙及校友会等辅助教学活动,共享法大资源平台;

二、招生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并有相应工作经验的在职优秀人士。

3.拟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具有学士学位。

三、开设专业

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证据法等。

四、学制及教务管理

学期安排与教学方式

1、学制两年:学员集中授课(每月安排周末两天)。

2.学制两年,根据在职人员的具体情况,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采取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教学。

3.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4.周末授课与假期集中授课相结合,学习工作两不误。

5.授课老师全由中国政法大学选派副教授级别以上的硕士生导师前来授课。

五、证书颁发、学位申请

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通过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同等学力结业证书》(证书加盖学校钢印、红章、校长印章、出具学业成绩单),在学校官网可查。

申请硕士学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二)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三)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考试和法学综合考试(60分及格);

(四)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课程考试。

六、收费标准

1.课程班两年学费30000元,报名通过审核后一次性缴清。

2.申请硕士学位的费用为:14000元(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的规定按照当年申请硕士学位的标准另行收取。包含:答辩费、资格审查费、学位课程考试费等);

3.全国统考所产生的费用由学员自行负担。

所有的费用必须通过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纳。

七、报名材料、联系方式

填写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及证件照片大一寸4张(报名资料可发电子版,照片可入学后再交)。

收到入学申请资料后,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报中国政法大学开放教育办公室批准、备案。

重要提示:学籍注册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费用不退!

深圳点报名及上课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5008号莲花大厦东座一楼报名处

联系电话:0755-82472165  联系人:兰老师  手机(微信):13632854538

电子邮箱:185286460@qq.com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监督电话:010-58908179 /58908177  王老师  刘老师  罗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