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客服热线

83215980

83235761

83207346

2020年10月关于举办《民法典颁行后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影响与对策》专题培训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正式宣告民法典时代的到来。民法典从不同角度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和调整,奠定了物业管理的民事法律基础。

民法典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意味着什么?

民法典为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什么?

民法典视野下物业服务企业如何调整管理模式拥抱变化? 

为全面提升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对《民法典》内容的理解与运用,我院联合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集合优质师资研发推出《民法典颁行后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影响与对策》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二、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

三、课程收益

(一)了解民法典的内涵、重点与精神; 

(二)掌握民法典颁行后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影响与对策。

四、教学特色

理论解读 + 实务运用

五、培训纲要

第一部分  理论篇 《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1、民法典立法历程及主要内容法规

2、民法典总则编物业相关重点法条的解析与应用

3、民法典物权编物业相关重点法条的解析与应用

4、《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难点解析及应用

第二部分  实务篇  民法典颁行后物业管理的变化与对策在物业管理相关司法案例中的应用

1、民法典视角下,物业服务合同变化与对策

2、民法典视角下,物业服务侵权责任变化与对策

3、民法典视野下,物业服务企业续聘和竞聘的调整及对策

六、培训师资

鹿钦连: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客座教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委员、法律硕士、律师、注册物业管理师。

参与新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研讨、起草工作,《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陈述人。

物业管理从业十多年来,分别在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深圳市物业行政监管部门、物业企业工作,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专业文章近20篇。

林越策: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客座教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委员、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服务部成员。

科班出身、法律专业知识扎实、思维缜密,思路清晰,基层经验丰富、擅长处理物业纠纷、业委会纠纷、企业法律事务,受到合作客户一致好评。

七、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10月17日-18日(共计2天);

(二)上课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附楼3楼。

八、培训费用

培训费:600元/人,包括:授课费、资料费。

九、报名、缴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

即日起至10月16日止,请登陆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官网:www.pmedu.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课程选择“民法典颁行后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影响与对策培训(第一期)班”。

(二)缴费:

请于10月16日前将培训费转账汇入学院账户:

账户名称: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莲花山支行

银行帐号:4420 1560 2000 5640 2050

培训费转账时务必注明班级简称及参训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如“民法典+张三/单位名称”。

(三)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黄老师:0755-83235761、13929360020; 

樊老师:0755-83207346、18617169709; 

谢老师:0755-83236180、18025378778;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关于举办民法典颁行后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影响与对策专题培训班通知.pdf